到访澳门的游客和赌客,都少不了买几盒手信回去馈赠亲友,顺道证明确曾到此一游。不过近年愈来愈多标榜澳门手信的产品,在内地随处可见有售,但不少牌子根本未曾在澳门出现,部分甚至冒认澳门老字号「呃人」,相关食品品质参差,可谓影衰澳门。据广东法院网昨日(19日)公布多个大湾区知识产权保护案例,其中澳门知名手信店「巨记」被珠海一家公司「珠海澳人岛」冒认品牌出售假货,经透过法院起诉,判决两间内地公司侵权成立,须赔巨记50万元人民币。
基本案情指,澳门巨记公司是成立于2003年的澳门老字号企业,在内地享有「巨记」、「巨记饼家」等多个注册商标,并使用在饼干、肉干等商品上。该公司在澳门主要生产销售杏仁饼、烧肉干等商品,2012至2014年期间,曾在内地多地进行商品展销。
珠海澳人岛公司是一家2006年成立于广东珠海的贸易公司,该公司联合广州标记商行未经许可擅自出售印有「巨记」、「巨记食品有限公司」字样的牛肉棒、杏仁酥等侵权商品,并标注「大陆总代理:珠海澳人岛公司」字样,相关侵权商品由(香港)巨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广州标记商行的经营者黄某同时是珠海澳人岛公司的投资人及(香港)巨记食品有限公司的股东和投资人。澳门巨记公司遂诉请珠海澳人岛公司、广州标记商行等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和维权费用。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为,珠海澳人岛公司、广州标记商行未经许可,擅自销售使用澳门巨记公司的注册商标及企业名称的被诉侵权商品,引人误认为珠海澳人岛公司与澳门巨记公司存在许可使用等授权关系,足以使相关公众对涉案侵权产品的来源产生误认,非法攀附和利用了澳门巨记公司的声誉,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珠海澳人岛公司、广州标记商行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建立了产、供、销售一条龙的侵权模式,主观恶意明显,法院遂判决珠海澳人岛公司、广州标记商行等立即停止侵权,共同赔偿澳门巨记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50万元人民币。
广东法院表示,该案是保护澳门特色老字号的典型案例。涉案「巨记」品牌及字号享誉粤港澳大湾区,本案被告分别在香港、内地成立多家企业,通过分工合作建立一条龙侵权产业链,全方位攀附澳门巨记公司的商誉。该案依法判令侵权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严厉打击攀附老字号商誉的侵权行为,积极营造大湾区良好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