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赌厅「柜桶」东博巨额诈骗案续审,据澳门传媒报导,多名受骗赌客周二(11日)出庭作供,受害人损失金额由3,000元至过千万元不等,主要为内地人,他们声称存款是用于BC,而非赚取利息。有曾经获BC中介牌照的证人表示,第一被告、姓史东博创办人以每月5万元,向其租用中介人牌照,指损失逾20万元,当中包括三个月的牌费及码佣。
东博巨额诈骗案「爆煲」后,共有18名受害人报称无法取回存款,涉及金额超过2,770万港元,而案中的第一被告、姓史内地商人目前涉嫌卷款潜逃。报导续指,法庭传召首23名证人,当中有11人缺席,多名受害的赌客上庭作证,指存钱到东博的户口BC并赚取码佣,称东博给予的码佣率约1.1%至1.25%,有人因码佣吸引而存款,指存款没有利息收取,否认涉及投资。
部分证人表示已输光户口的赌资,但仍涉及数万至十多万元的码佣;另有多名证人指存款不久后东博倒闭,损失金额在20万至过千万元,均要求赔偿。有损失逾1,200万元存款的姓陈赌客表示,由于在太阳城户口的钱难以带回内地,才于东博开户存款。
另有一名姓李东博前员工表示,自己在东博存了500万元,是经第二被告、姓林副总裁介绍存款收息,每月可赚取5万元利息,但否认是入股东博。她指自己与姓林副总裁原是太阳城前员工,后经对方介绍到东博市场部工作,因相信第二被告才存款到东博,又指东博的运作和贵宾厅没有分别,不清楚为何会倒闭,听闻第一被告已潜逃,要求赔偿约500万元。
另有持中介牌的姓黄证人曾存款100万到东博,最终损失逾17万港元,当中有数万元是码佣,同样要求赔偿。另一名去年已不获发BC中介牌照的姓黄证人表示,第一被告向其公司租牌照,强调当时在律师楼签署文件,写明东博只可经营,不能存钱。他又指是透过博企的人介绍认识第一被告,但不了解东博运作,亦不清楚有否非法集资。他于2021年9月发现有人提不到钱而感到不妥当,故通知东博所在的博企,随即东博就结业。他指共损失20多万元,当中包括三个月的牌费,即每月牌费5万元,以及东博开户赚取的码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