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1名内地「换钱党」男涉嫌在非法兑换货币期间,抢劫另一名男子,及后涉案人被警方截获,案件已移送检察院侦办。经初步侦查,检察院以《刑法典》「加重抢劫罪」对嫌犯立案侦查,倘罪名成立,可被判处3年至15年徒刑,经首次司法讯问后,考虑嫌犯所涉暴力犯罪对社会安宁造成的严重影响,为防止嫌犯逃走及继续作出相同犯罪的可能,检察院对嫌犯采取羁押强制措施。
案情显示,嫌犯涉嫌来澳进行非法兑换货币活动(俗称:换钱党),当日,嫌犯约被害人在澳门某酒店房间进行非法兑换,交易期间,嫌犯使用烟灰盅击伤被害人头部,并取去约50万港元现金;随后,嫌犯在某押店将约38万港元现金换成人民币并汇款至其内地银行账户。
检察院表示,为防止嫌犯逃走及继续作出相同犯罪,经承办检察官建议,刑事起诉法庭法官命令对嫌犯采取羁押强制措施。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院将继续对案件进行相应的刑事侦查。
近年涉及「换钱党」的犯罪案件在澳门时有发生,根据检察院统计资料,2022年1月至2023年2月10日期间,检察院以诈骗罪立案1,536宗,提出控诉140宗,当中涉及「换钱党」的控诉案件有58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