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濠位于菲律宾的BC公司被许可获得部分的税项优惠,然而,据外媒报导,菲律宾税务上诉法院(Court of Tax Appeals)维持早前的判决,驳回马尼拉新濠天地营运商Melco Resorts Leisure Corp要求退还2016年第一季度增值税(VAT)8,112万菲律宾披索(约1,150万港元)的申请。
报导引述法院在7月11日的裁决指,虽然该公司在法律上有权享受某些税收优惠,但相关纪录中「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提交增值税申报表的日期,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其供应商向上诉人(Melco Resorts Leisure Corp)支付了所谓的增值税」。因此法院无法确定,「根据《税法》要求退还或抵免错误或非法征收的税款的覆审请求,是否及时和适当提交」。
法院同意先前合议庭的意见,即根据菲律宾博监机构PAGCOR的章程和设立PAGCOR的第1869号总统令,Melco Resorts Leisure Corp有权享受税收优惠。最新的裁决引述该法令的第13条,即获得PAGCOR许可的公司除要缴纳特许经营总收入的5%作为特许经营税外,免缴其他税款。
菲律宾国内税收局(BIR)曾反对Melco Resorts Leisure Corp的增值税退税申请,称该申请不予考虑。该局引述其在2013年发布的一份备忘录,指与BC活动相关的收入需缴纳12%的增值税,无权享受税收抵免。